续上: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五条禁令”。
为严明纪律,杜绝商业贿赂行为,从下文之日起,在全院实施以下“五条禁令”。
1.禁令内容
(1)严禁收受药品经销商和医药代表等任何形式的药品回扣。
(2)严禁收受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试剂、后勤物资、物业管理供应商等任何形式的回扣。
(3)严禁外泄“统方”信息。
(4)严禁收受药品、器械、耗材、试剂、后勤物资、物业管理供应商等利益相关人的礼金、红包。
(5)严禁医疗机构或科室在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
2.处罚措施
(1)对违反上述禁令的当事人,不论金额、次数多少,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对当事人所在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3)当事人违反上述禁令,所在科室隐瞒上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免除科室主任(护士长)的职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组织实施
各科室要广泛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五条禁令”等制度,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从即日起,组织全院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因种种原因违反“五条禁令”,曾经收受过各种各样的回扣、红包、好处费的人员,必须在本月底前主动上缴至医德医风办公室;凡是在此日前上缴的,可免于处罚或既往不咎。
(二) 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制度和机制
各科室都要深刻反思引发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的问题,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加强医院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完善制度和机制,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1.完善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9月底前完成)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制度。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医院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制度。
(2)推进科室民主管理。健全科室内部管理组织,发挥职工在科室资源配置、物资采购、人员调配、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作用。
(3)完善重点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医院领导班子、以及药剂科、设备科、业务科室等权力相对集中的岗位的廉政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
2.落实行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2月底前完成)
(1)落实中标药品集中二次遴选制度。
(2)落实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完善本院使用的医用耗材目录,严格审批非目录内的医用耗材,严禁向患者兜售非治疗用物资。
(3)落实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制度。到定点企业限价采购。
(4)落实举报商业贿赂制度。发动职工和群众参与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3.建立遏制过度医疗服务制度(9月底前完成)
(1)遏制医疗机构多开药、开高价药行为。加强药事管理,按照市、旗卫生局确定的比例优先采购和使用本市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和处方公示制度,以及落实控制抗菌药物使用责任制,遏制药品滥用和减少门诊输液量。
(2)遏制医疗机构滥用高值医用耗材行为。建立药品医用耗材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定;实行医用耗材价格公示、查询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3)遏制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行为。认真组织实施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路径标准,推行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严格掌握检查、治疗适应症,提高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实施“定额、包干”付费制度改革。
4.建立行业诚信管理制度(12月底前完成)
建立物资供应商诚信“黑名单”制度。建立物资供应关系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并做出廉洁服务承诺;对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经查实,记载其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对守信供应商,在行业物资采购方面予以倾斜。
(三)加强治贿宣传教育引导
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好职业精神建设和满意度提升工程。在加强治贿宣传教育引导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培育弘扬行业核心价值观。各科室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践行“博学精医、福泽民众、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院训,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创建“平安医院”等活动,争做“六好”(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好、规范服务好、沟通协调好、遵纪守法好、团结互助好)标兵。
2.学习把握法纪红线。各科室要利用发生在本系统、本单位的案例,有针对性地对医务人员开展法纪教育,让每个医务人员掌握卫生部行业作风建设“八不准”和“五条禁令”,知晓什么是违法违纪行为,增强法纪的震慑力。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活动的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抓好自查自纠。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领会“三打两建”和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实质内涵;进一步向医务人员宣传商业贿赂的重大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医务人员正确看待问题,统一全院职工的思想;进一步向医务人员说明本次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基本政策,督促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级红包、回扣好处费。
(三)保障正常服务。各科室要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专项活动,不搞运动,不搞人人过关,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切实保持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努力实现专项治理工作与医疗卫生发展改革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同时,要按照本着教育和爱护好医务人员的角度,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检察、物价、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工作。
(四)加强工作监督。我院专项工作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全程督查和指导,随时掌握各部门进展动态,分析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健康开展。我院将对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科室予以表扬;对开展自查自纠和落实禁令、制度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拒不整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科室要及时向我院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打两建”概念:
“三打”: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
“两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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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
2013年5月20日